2024年6月10日-12月31日,市属、区属涉房国企结合新建商品房库存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
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出住房消费第二批“以旧换新”房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政策措施部署要求,更好扩大群众改善性房源选择,满足更多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发挥一二手房市场梯度消费和联动效应,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以旧换新”房源规模,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房企自行确定旧房收购范围和条件,请关注各房企发布的对外公告。
各参与活动房企自行开展,可参照南京安居建设集团形成的评估机构库进行旧房评估。经确认有效的评估报告可作为其他房企验房评估材料。验房评估费用具体标准请关注各房企发布的对外公告。
新建商品房房源条件由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房企自行确定,市房产局“房帮宁”平台提供统一房源展示平台。
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房企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并在项目现场设立企业咨询台,为换购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以旧换新”置换成功的换购人子女自《存量住房买卖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内,保留置换前对应义务教育入学权益。
社会其他各类房企可委托所在区区属国企或市安居集团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同时也鼓励具有独立收购、持有存量房资产和持续运营能力的其他各类房企,自主开展“以旧换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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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江宁区房地产企业联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
2024年6月10日-12月31日,市属、区属涉房国企结合新建商品房库存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
2024年4月27日南京安居建设集团发布关于开展存量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的公告,首批试点限额2000套。
南京购房政策持续更新中,购买商品房、无房家庭购房等政策通知等政策及解读详见正文。
换购人可用一套或多套存量住房置换一套或多套新建商品住房,首批试点限额2000套。
为进一步优化购房服务流程,自9月8日起,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等四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购房证明。
“宁小通”是南京市统一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线报名平台,凭居民身份证通过 “房帮宁”平台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时不再核验购房资格。
9月7日,江苏南京官宣,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时不再核验购房资格,外地人也可以再南京直接认购。
2023年9月8日起,南京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等不再需要购房证明,取消限购。
9月7日,江苏南京官宣,自9月8日起,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等四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购房证明。
2023年9月8日起,南京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等不再需要购房证明,并取消限购政策。
2023年9月8日起,南京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等不再需要购房证明,并取消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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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0日-12月31日,市属、区属涉房国企结合新建商品房库存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政策措施部署要求,更好扩大群众改善性房源选择,满足更多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发挥一二手房市场梯度消费和联动效应,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以旧换新”房源规模,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房企自行确定旧房收购范围和条件,请关注各房企发布的对外公告。
各参与活动房企自行开展,可参照南京安居建设集团形成的评估机构库进行旧房评估。经确认有效的评估报告可作为其他房企验房评估材料。验房评估费用具体标准请关注各房企发布的对外公告。
新建商品房房源条件由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房企自行确定,市房产局“房帮宁”平台提供统一房源展示平台。
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房企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并在项目现场设立企业咨询台,为换购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以旧换新”置换成功的换购人子女自《存量住房买卖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内,保留置换前对应义务教育入学权益。
社会其他各类房企可委托所在区区属国企或市安居集团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同时也鼓励具有独立收购、持有存量房资产和持续运营能力的其他各类房企,自主开展“以旧换新”活动。